解约再起波澜
蔡徐坤与前东家依海文化的解约纠纷最早可追溯到年。年,蔡徐坤因参加《星动亚洲》节目签约于好样传媒(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在节目录制过程中,由于节目制作方转让,蔡徐坤被告知要转签合同,否则无法继续参加节目。为能继续完成节目录制,年11月17日,蔡徐坤与依海文化签订经纪合同。合同签订后,双方于年6月签订补充合同,对蔡徐坤的解约赔偿金进行了修改,如蔡徐坤单方面解约赔偿金由万元修改为0万元,提前解约赔偿金由每年万元修改为每年0万元。年,蔡徐坤向依海文化提出解约,并提起诉讼。主要理由是,依海文化单方面随意提高合同违约金及赔偿金,还要求蔡徐坤承担自己演艺事业活动的成本投入,并对其演艺活动收入提取高额分成。此外,蔡徐坤认为,依海文化并未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演艺经纪义务,未履行艺人经纪事务管理运营义务,未对其演艺事业做出完整合理的规划,无法为其演艺事业的更好发展提高专业和稳定的支持。不过,依海文化讲述的又是另一个故事。其表示,年11月12日,其与蔡徐坤签订经纪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其为蔡徐坤独家全权经纪人,合同期限至年4月17日。签约后,公司安排蔡徐坤参加了大型养成类选秀节目《星动亚洲》,并安排前往韩国接受艺人培训,发行专辑等,帮助蔡徐坤从一个中学生发展到正式出道艺人。年1月,公司通知蔡徐坤参加演出活动,遭到拒绝,此后蔡徐坤拒绝参与公司安排的任何活动。当年2月10日,蔡徐坤提出解除《经纪合同》,此后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经纪合同。依海文化并不同意解除合同。在反诉中,依海文化要求判令蔡徐坤支付违约赔偿金万元,并将其出演网剧及综艺《偶像练习生》取得的全部演艺收入(包括后期广告代言收入)的70%支付给公司。年10月29日,静安法院作出判决,解除双方签署的经纪合同及补偿协议。但对于合同解约引发的赔偿问题,判决表示双方可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另行主张相应权利。这也成为双方日后纠纷的起源。前东家晒多项支出证据
从年9月起,依海文化起诉蔡徐坤委托合同纠纷案已多次开庭。12月1日,依海文化与蔡徐坤纠纷案二审将开庭。11月16日至11月21日,蔡徐坤前经纪公司依海文化连续发布多条微博,就与蔡徐坤的诉讼事宜进行说明,并公开了多项支出证据。依海文化表示,年11月和蔡徐坤签约之后,公司投入了大量金钱和资源对其进行演艺培养、形象塑造和宣传推广,其提前解约行为使我司遭受了巨额损失。依海文化晒出的证据包括为蔡徐坤等练习生签订的培训合同及部分训练甚至整形费用明细,此外还有公司为蔡徐坤所在团体安排宣传推广活动的照片等信息,相关材料在微博引发高度转载请注明:http://www.yuhexiang.net/zfxfczz/10044.html